《蓝斯阿姆斯壮》的读后感
内容简介:
蓝斯阿姆斯壮出生于公元1971年九月八日,与妈妈一起生活在美国德州。七岁时,他得到一台自行车,虽然自行车看起来简陋无比,但却是蓝斯的宝贝!尤其当他骑着自行车时,感觉是全世界上最自由自在的孩子;渐渐的他长大了,他甚至骑得比大人还快!而且他还跨越一整个州呢!可见他真的很喜爱骑自行车、很享受在自行车上的感觉!
经过那次之后,蓝斯决定参加比赛。有一次,他参加比赛时,因为天气太冷,所以披着一件粉红夹克,大家看着这个奇装异服的人,都感到很奇怪;当枪声响起,蓝斯先超越穿着精美服装的参赛者,再超过骑着昂贵自行车的人,以前瞧不起蓝斯的人,只能在蓝斯背后苦苦追赶,最后蓝斯终于得到冠军!他妈妈说:“一个真正的冠军不需要昂贵的物品,只要相信自己会赢,就会赢!”,这句话让蓝斯刻骨铭心。
我的感想:
我觉得蓝斯阿姆斯壮有着半途不废与坚忍不拔的精神,他坚毅的精神值得我们效仿与颂扬!尤其,当蓝斯在面对挫折时,总是谨记他妈妈说过的话一个真正的冠军不需要昂贵的物品,只要相信自己会赢,就会赢!这句话让蓝斯铭记在心,每当蓝斯想放弃时,就想起妈妈的鼓舞,心中马上充满能量与勇气,继续努力往前冲!蓝斯的妈妈对蓝斯讲的的这句话,每当我想自暴自弃时,就会想起这句话,继续再接再厉!因为有了希望和肯定,使我在勇敢的继续下去!
而故事中提到,1996年是蓝斯最棒的一年,他轻松的“驶进”冠军;不过好景不常,他在回德州举办派对时,突然的剧烈头痛和全身疼痛,才发现自己病了!医生说:“你得了癌症,而且没有反驳的余地!”蓝斯很害怕,但不放弃,所以不论医生给什么建议,蓝斯都会遵照医生的指示,因为他想坚强的活下来。而他的妈妈更是没有放弃蓝斯,总是无微不至的照顾他,甚至让他到印第安纳州接受*,直到他奇迹式的复活,战胜癌细胞的折磨。
日复一日,不管风吹日晒、狂风暴雨,蓝斯辛勤的练习从不放弃,不间断的锻练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强,因为他深信珍惜现在,享受生命!我认为最佳勇气和坚持这个奖非蓝斯阿姆斯壮莫属了!我觉得现在的人都忘记古人说的一句话,就是:“一寸光阴一寸金,寸金难买寸光阴”,而有人不只这样,甚至还逃避现实!不像蓝斯?阿姆斯壮一样面对事实,解决问题、坚持下去!所以我们应该大声的赞叹蓝斯阿姆斯壮,一起学习他吧!
拓展阅读
1、斯托夫人《汤姆叔叔的小屋》读后感600字
今年暑假,我读了一本书,书名叫《汤姆叔叔的小屋》,刚看到这个书名,我觉得书名一点儿也不稀奇,以为是写汤姆叔叔一家人的幸福生活,可读完这本书,才发现书里原来写的是黑奴未解放前的悲惨生活,我感到无比的心痛。
读完这本书,我知道在黑奴制度下,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关系。故事中,恶毒的奴隶主有:赫利、雷格里……他们让奴隶做很多的苦工,还经常用鞭子抽打奴隶们,在他们的眼里黑奴只是一个会干活的“牲口”,不让他们吃饱穿暖,还把那些身体健壮的奴隶卖掉,赚很多的钱。心肠好的奴隶主有:圣克莱尔父女、希比尔夫妇,他们十分善待黑奴,给黑奴新衣服穿,送他们好吃的,不抽打他们,把他们当作人一样友好地对待。而那些命运悲惨的黑奴则要给奴隶主做很多苦工,在种植园里工作,要把房间打扫的一尘不染,一刻也不能休息……他们的命运掌握在主人的手里,随时会被卖掉,没有一个温暖的家,他们的悲惨生活都是黑奴制度造成的。
汤姆和伊莱扎,俩人同为黑人奴隶,但是最后的命运却是不同的。汤姆是一个忠厚老实、善良可爱的人,他们很忠诚地为主人效劳,百依百顺。而他的主人希比尔先生因为生意失败了,只好卖掉汤姆和伊莱扎的儿子哈里,汤姆十分顺从的跟了新的主人,因为汤姆认为自己出生于黑人,就应该为白人服务,听白人的话。而他这种想法则使他死在了雷格里的手下。伊莱扎则是一位勇于反抗的人,用伟大的母爱,保护儿子的命运,最终逃到加拿大和丈夫乔治过起了自由的生活。
读完这本书,我十分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美好的家庭里,受爸爸妈妈的呵护,丰衣足食,不用怕挨饿受冻。受亲朋好友的喜爱,也不用怕像商品一样被卖来卖去,惨遭痛苦。所以,同学们不要抱怨自己的生活,让我们一起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吧!
2、《阿莫斯的便便日记》读后感
上厕所的时候你都在干嘛呢?发呆,看杂志,还是玩手指?如果你还在做这些,就说明你真的是落伍啦!有一个10岁左右的小屁孩,啥都不干,竟然蹲在厕所里写日记。
第一次读《阿莫斯的便便日记》这本书时,我就被它的书名吸引住了,“便便日记”?难道是臭臭的从便便里找出来的日记?带着疑惑,我翻开了图书。读了之后,我才发现,完全不是这样的.。原来阿莫斯是一个新加坡小孩,他和我一样大小,由于老妈要提高他写作的能力,便逼着他上大厕所时写日记。这一写不要紧,阿莫斯竟然爱上了在厕所里写作。读到这里,我一方面觉得新加坡的小孩和我一样可怜,要被家长逼着练习写作文,同时我也很羡慕阿莫斯,因为他有一个聪明的妈妈,能想出这样一个有趣而孩子喜欢的好方法。
阿莫斯的学习成绩很差,但是他有满脑子的古怪主意:他会为了梦想自己“创业”挣钱,他喜欢游泳且从不认输,他自办杂志,他会写科学小论文,展开对便便的科学研究……但是,最让我佩服的是,当他得知他的死敌迈克尔得了重伤,而又因贫困无钱动手术时,他竟然把自己挣的钱捐了出来,即使迈尔克没有说一声谢谢!
《阿莫斯的便便日记》总共有三本,分别是《我坐下,我写作,我冲水!》《爱女生,爱朋友,爱游泳!》《我十二,我微博,我拉风!》。一本比一本精彩,每一本都读得我哈哈大笑。尤其是第三本,我从中学到了很多上网的知识。在网上怎么交朋友?阿莫斯说,真正的朋友是那些平时老和你一起玩的人,而不是你在网上偶然遇到的一些网友。联系自己,看来我要调整一下我的交友圈了。我要用真心换朋友,精心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一个好朋友团,就像阿莫斯拥有的好朋友团“3A”团一样。
3、斯托夫人《汤姆叔叔的小屋》读后感600字
在这个星期里,我读完了《汤姆叔叔的小屋》这本书,懂得了许多道理。
里面有这样一个故事:一天,汤姆和一群奴隶正在棉花地里干活,他看到一个女奴全身发抖,似乎就要累倒似的,就把自己袋里的棉花倒了一些给她。这事被监工看见,立即用鞭子抽打那个女人,又跑到路格里面前告了汤姆的状。
下工后,路格里叫住了汤姆,要他鞭打那女人。可汤姆不软不硬地说:“请老爷宽恕,这种事情我从没有做过。”路格里大怒:“没有做过,我也要你学着干!”说罢,手起鞭落,汤姆脸上顿时起一道血印,但他仍坚决地说:“我绝不会做的。”路格里又急又气,接着又一顿鞭打、脚踢,打得汤姆遍体鳞伤。可是汤姆毫无惧色,泪血交流:“你买下了我的肉体,却得不到的我的灵魂,我的灵魂不属于你。”
读完这个故事,我对可怜的汤姆叔叔感到同情,同情他可怜的身份,同情他悲惨的命运;我又对残忍的奴隶主和卑鄙的奴隶商人感到憎恨,憎恨他们的粗暴凶狠,憎恨他们的冷酷无情。汤姆叔叔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,让我佩服;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,值得我学习;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,感动万人;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,好比诸葛亮,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。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 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。
生活中也有像汤姆叔叔一样善良的人,比如雷锋。一天傍晚,天下起大雨,雷锋见公路上一位妇女怀里抱着小孩,手里还拉着小孩,身上还背着包袱,在大雨中一步一滑地走着,雷锋忙上前一打听,才知道这位大嫂从外地探亲归来,要去十几里外的樟子沟,她着急地说:“**啊,今天雨都把我浇迷糊了,这还有孩子,我哭也哭不到家啊!” 雷锋把雨衣披在大嫂身上,抱起那个大一点的孩子冒雨朝樟子沟走去,宁可自己淋湿,走了两个多小时,才把她们母子送到家。
汤姆叔叔那博大的心胸和没有仇恨的信念永远激励着我,永存在我的心中。
4、斯托夫人《汤姆叔叔的小屋》读后感600字
今天,我读了世界十大名著之一的《汤姆叔叔的小屋》,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,我想这本书一定讲述了一个温馨的故事。读着读着,我才知道它里面讲了一个悲惨的故事:汤姆原是小乔治家的黑奴,悲惨的命运使汤姆被卖来卖去,最后被卖到了一个非常狠毒的人手里,开始了他更加悲惨的生活。
当卡西太太和埃米琳让他和他们一起逃走时,汤姆拒绝了,他却说:“当*要让我自由的时候我就自由了”,看到这句话,我觉得在那个黑暗的奴隶制下,他们的反抗是那么的微弱,只会使他们受到更多的皮肉之苦,所以他们宁愿把自己的命运交给*来决定是多么愚蠢的想法呀。
接着往下读,黑奴汤姆不仅支持卡西太太和埃米琳逃走,而且还想到不要伤害到别人,当狠毒的烈格雷发现卡西和埃米琳逃走后,逼汤姆说出他们的下落时,汤姆却镇定的说:“我晓得,可是我什么也不会说的,让我*吧”,读到这我被震撼了,一个人为了别人的安危,却把自己的生死看的那么轻。直到汤姆*的遍体鳞伤,他还说:“我以自己全部的心灵,饶恕你,只要你皈依*,我愿忍受一切苦难”,看到这儿,我真不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个人,他为什么就不能同命运做搏斗呢?
他的死亡真的能让那些坏人向善吗?令我欣慰的是还是有许许多多的好人在为废除黑人奴隶制度而努力,并最终取得了成功。使黑人不再像物品一样被买卖,黑人们有了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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